以下內容為天全嘉靖公墓設計提供文本參考:
1本節適用于行道樹種植工程的質量驗收。檢查數量:根據不同工期和綠化地段劃分檢查批,對所有行道樹進行檢查。
2道路綠地應根據需要配備灌溉設施;道路綠地的坡向和坡度應符合排水要求,并與城市排水系統相結合,防止綠地積水和水土流失;行道樹的種植間距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樹種壯年樹冠寬度,栽植間距不小于4m,行道樹樹干中心距路緣石外側最小距離為0.75m,行道樹栽植時,速生樹種苗木胸徑不小于6cm,慢生樹種苗木胸徑不小于8cm。
三、落葉喬木應在春季萌芽前或秋季落葉后土壤凍結前種植。常綠喬木應在春季萌芽前、秋季新芽停止生長后、霜凍前栽植。行道樹種植的每一個環節都要緊密聯系,做到挖、運、植、養。綜合工程中行道樹的種植應在主體工程完工后進行。
4樹木可以在挖掘前適當修剪,以減少蒸發。樹木運至種植區時,應進行定形修剪,使樹形保持平衡。對有病蟲害和危害的枝椏和根系應予以切斷。切割斷面直徑大于8cm時,應進行防腐處理。為減少常綠喬木的蒸發量,可在栽植前結合定形修剪的方法去除部分葉片,但應防止葉芽受損。
5(公墓設計)樹木栽種后,應及時澆灌“生根”水,注意慢澆,隔天再澆水一次。天氣干燥時,應及時澆水。常綠樹木還需要在樹冠上噴水以減少水分蒸發。
6開挖完成后,必須在夜間對洞口設置警示標志或其他安全措施。
7同一種、同一規格的樹木,應當在同一條道路或者同一路段上種植;超過一種的,應當統一同一樹種的規格。
8樹洞開挖的種植土、棄土(含磚、碎石)應單獨堆放在孔外,棄土、雜物應集中清運。如果孔內土壤符合要求,則應將土球根部以下的土壤翻松10 cm~20 cm(不需要取出土壤)。
9栽植裸根苗時,應將根伸入樹穴,并均勻添加細土,直至覆蓋根系為止。當樹根被覆蓋時,樹木會輕微晃動,提高種植位置,然后直立,然后在分層壓實的同時培土。用土球植樹時,先把土球放在樹洞里,然后去掉繃帶,再把土從樹洞邊緣一直培植到土球上,并分層夯實,以免損壞土球。樹洞四周應設置防護樹洞的側石,主要道路和行人較多的道路應鋪設架空樹洞蓋板或其他護土設施。蓋板和土壤保護設施的鋪設應保持土壤松散,不得移動土壤。(墓地規劃相同)
10行道樹的種植土壤質量必須符合3的要求。
*試驗方法:查閱土工試驗報告和觀測。
11行道樹的品種、規格必須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。
()一般項目
14栽植樹干微彎的樹木時,曲面應與道路走向平行,***彎曲面應面向護樹的單柱樁,并應選擇自然分叉3級以上的全冠
15植樹后的覆土高度應與地面相等。土壤下沉、平整后,用植物或其他材料覆蓋土地,使種植土壤不外露。
16行道樹栽植后應進行支護,護樹樁的穴位應平行、整齊、與行道樹的走向相統一。